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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蔡氏宗亲总会领导选举原则(草案)

世界蔡氏宗亲总会领导选举原则(草案)
——选举资格
第一条:凡是担任世界蔡氏宗亲总会领导的人员,必须是从蔡氏宗亲中选出。
第二条:候选人必须具有热爱祖国、关心蔡氏宗亲事业的品德。
第三条:宗亲领导的任职资格:
     1、顾    问:必须是在所在国家中担任中央政府副部级以上的职务;在海内外华人中享有很高声誉的知名人士;顾问不受姓氏限制。
     2、荣誉主席:对蔡氏宗亲有重大贡献的知名人士;在所在国家和地区担任过蔡氏宗亲会会长职务并德高望重者。
     3、主   席:热衷于蔡氏宗亲事业,对蔡氏宗亲有重大贡献的知名人士;在所在地担任过蔡氏宗亲会会长职          务并具有领导和善于团结世界各蔡氏宗亲组织的德高望重者;在所在国家或地区担任过议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和具有影响力的社团和民间组织重要社会职务者。
    4、监事长、副监事长:热衷于蔡氏宗亲事业,具有真知灼见、公正不阿,能够密切联系宗亲者;在所在国家或地区担任过社团和民间组织重要社会职务者。
    5、常务副主席:热衷于蔡氏宗亲事业,在所在国家或地区担任过各省一级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地方议员和具有影响力的社团和民间组织担任重要社会职务者;在所在国家或地区担任蔡氏宗亲会会长职务并具有领导和善于团结蔡氏宗亲组织者;在所在地具有实力和影响力的成功人士。
   6、副主席:热衷于蔡氏宗亲事业,在所在国家或地区各个行业有成就和影响力者;在所在国家或地区担任过市一级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地方议员和具有影响力的社团和民间组织重要社会职务者。
   7、秘书长、副秘书长:热衷于蔡氏宗亲事业;在所在国家或地区担任过蔡氏宗亲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者;在所在地国家或地区担任过社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者。

                               世界蔡氏宗亲总会秘书处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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