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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氏宗亲会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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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愿向宗亲会捐款       元。




我自愿在宗亲会的有关部门提供无偿服务,我认为在下列有关部门能参与义务工作:网站部、教学部、联谊部、俱乐部、医询部、项目部或其它部门       

 

 

申请意见

我自愿申请加入蔡氏宗亲网,遵守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与相关工作,组织蔡氏宗亲,学习蔡姓文化,了解蔡氏名人,研究蔡姓历史,追宗求源,弘扬祖德,团结交流,共谋发展。

                                       本人签名:

                                                   

 

           

请提供本人及全家生活照两张,以便汇集成册。

蔡氏宗网章程

CSZQ2008-01

第一章     

第一条  依法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因特网信息服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为依法有序开展活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组织主体

    蔡氏宗网是以蔡氏宗亲会为主体,首家公众联络海内外蔡氏宗亲的国际性社会团体及网络机构媒体。同时号召海内外不同领域和性质的蔡氏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政府要员共同参与的公益性社会团体。

第二章     

第三条  服务宗旨

    组织蔡氏宗亲,学习蔡姓文化;了解蔡氏名人,研究蔡氏历史;宣传蔡氏品牌,发展蔡氏经济;投资蔡氏祖地,兴建蔡氏陵园;立足蔡氏祖地,联络海外宗亲;整合蔡氏资源,服务蔡氏宗亲。

第三章     

第四条  加入的权力

    凭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近照,年满十八周岁,认同蔡氏宗网的章程并自愿履行相关职责,均有权申请加入蔡氏宗网,享受章程规定的相关服务,尽到服务于宗亲的无偿义务责任。

第五条  入会的责任

    在加入蔡氏宗网后,每个会员应保持和谐互助的正常心态,遵照执行章程的行为约束。如有故意恣事或破坏蔡氏宗网整体团结的言行,经2名以上会员反映到秘书处备案后经调查核实确实,经理事会讨论通过除名者,将不再准入。

第六条  应尽的义务

每个已入会的会员,应根据本人不同的实际情况,申报相适应的各部门,履行力所能及的义务性工作。任何会员都无权只要求无偿享受蔡氏宗网的服务而不为蔡氏宗网其它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尤其是以各种借口拒绝执行蔡氏宗网理事会指派的且又有时间和能力完成的工作时,理事会将以文书简报的形式予以批评,直至除名。

第四章   

第七条  捐资的奖励办法

l、凡捐资人民币伍拾万元,应在芳名录刊登全页个人玉照或全家福照片,简历介绍文字五千字,内包括个人事业和善举照片,以及纪念父母等内容,共用三页刊载(资料由本人提供),赠红木谱箱壹只,内贮精装统谱全套,并将芳名刻上功德碑,放在祖庙留念。

    2、凡捐资人民币肆拾万元,应在芳名录刊登全页个人玉照或全家福照片,简历介绍文字四千字,内包括个人事业和善举照片,以及纪念父母等内容,共用二页半刊载(资料由本人提供),赠红木谱箱壹只,内贮精装统谱全套,并将芳名刻上功德碑,放在祖庙留念。

   3、凡捐资人民币叁拾万元,应在芳名录刊登十寸玉照或全家福照片,简历文字三千字,内包括个人事业和善举照片,以及纪念父母等内容,共用二页刊载(资料由本人提供)余与上同。以上三项均在出版每卷之靡页刊登芳名,作为出资印刷费用。

    4、凡捐资人民币贰拾万元,应在芳名录刊登十寸玉照或全家福照片,简介文字二千字,内包括个人事业照片,赠樟木谱箱壹只,内贮精装统谱全套,并将芳名刻上功德碑,放在祖庙留念。

    5、凡捐资人民币壹拾万元,应在芳名录刊登八寸玉照或全家福照片,简历文字一千字,内包括个人事业照片,赠樟木谱箱壹只,内贮精装统谱全套,并将芳名刻上功德碑。以上均在出版每卷之靡页并列刊登芳名,作为共同出资印刷费用。

6、凡捐资伍万元,应在芳名录刊登八寸玉照或伉俪照片,简介文字五百字,赠精制纸质谱箱,内贮精装统谱全套,并把芳名刻上功德碑。   

7、凡捐资叁万元,应在芳名录刊登六寸玉照或伉俪照片,简介文字三百字,余与上同。

    8、凡捐资壹万元,应在芳名录刊登六寸玉照,简介文字 150字,赠精装统谱全套,并把芳名刻上功德碑。

    9、凡捐资伍仟元,应在芳名录刊登六寸玉照,简介文字80字,余与第八项同。

    10、凡捐资叁仟元,应在芳名录刊登四寸玉照,简介文字50字,余与第八项同。

   11、凡捐资贰仟元,应在芳名录刊登四寸玉照,简介文字30字,赠普及本五卷,把芳名刻上功德碑。

    12、凡捐资壹仟元,应在芳名录刊登四寸玉照,简介文字20-25字,赠普及本三卷,若需要其它材料可按实付款。

    13、凡捐资伍佰元,应在芳名录刊登二寸玉照,简介文字15-20字,赠普及本一卷,若需要其它材料可按实付款。

    14、凡捐资贰佰元,仍然按照以前规定,仅列名字在芳名录,赠泰伯之光一本。

    15、凡是以前需要增加捐资数字,可来信补充,按本规定重新调整。

    16、自愿多交纳。蔡氏宗网将按交纳数额顺序排序在蔡氏宗亲网上及蔡氏宗刊杂志上公示周知。但杜绝相互恶性攀比。

第八条  会费的使用范围

  1、蔡氏宗亲网成立和注册中的相关费用及进行正常活动中的办公费用;

    2、负有责任的理事因会议等发生的通讯联系费用和经理事会认可的相关费用; 

3、年会中需印刷的贺卡、纪念册、月刊简报等委托的外加工等相关费用;

    4、代表蔡氏宗亲网全体会员对某个会员探病、贺婚、拜寿等活动统一礼品;

5、其它由理事会认签的费用(例:委派会员义务护理者的交通和餐费等)。

第九条  会费的财务管理

    1、首届理事会的首届财务部由蔡明轩负责;

2、财务部会计记账由蔡晓云兼;出纳由蔡荣兰兼;

3、年终决算时,由理事会三名副会长认签有效后,方可公示;

4、财务部发票或收据三人签字方有效,并应接受审计部不定期的审计;

5、蔡氏宗亲网的财务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规定。

第十条  会费使用的监督

1、蔡氏宗亲网设审计部负责审计会费使用情况,对不合理用费应及时提出质疑;

2、蔡氏宗亲网的财务监督执行《会计法》和《审计法》等相关的规定。

第十一条  会费的定期公示

    1、重大活动应提前书面报告申请,活动后三日内应及时采用简报周知公示;

2、正常情况下应在年度会议前整理会费收支帐目并三级认签后在会上公示。

第十二条  不应列入会费的科目

    1、任何理事或义务办事人员的工资或劳务费及其它名目的报酬;

    2、任何婚丧嫁娶和贺寿拜月等特定的宴娱等活动费用;

    3、任何不能代表全体会员公众利益的相关费用;

    4、任何因经济困难需要向蔡氏宗网借款应急的挪用行为;

    5、任何未经常务理事会明确支出的费用。

 第五章     

第十三条  蔡氏宗网联谊理事会   

    1、理事会由召集人、部门常务理事、专业部门理事三部分奇数理事组成;

    2、理事会会员人数超过1000名会员时,各部门负责人应配备副职1~3名协助;

    3、理事会的常务理事会主要负责宗亲网正常运转工作;

    4、常务理事会每年招开一次会议,确定年度活动计划、人事变更和筹集经费等;

    5、遇有突发或重大活动,理事会及时召开会议,还应有专业理事和理事数人及相关人员参加,及时议定和确实解决宗亲网具有影响的相关事宜。

 第六章     

第十四条  理事会权力与责任

    1、理事长是宗亲网全体会员的首席法律责任代表。负责承担宗亲网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对宗亲网的质询、调查及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2、副理事长是宗亲网慈善基金及蔡氏陵园建设等筹款组织机构首席代表,负责调动社会人脉资源,启动有关项目,为宗亲网长远发展奠定经济基础。

    3、副理事长是宗亲网全体会员的首席思想政治工作代表。负责全部会员思想动态和大部分会员每个时期的服务需求等定向指导工作。

    4、副理事长是宗亲网常务理事机构的责任负责人。接受常务理事会的委托,负责宗亲网成立初期日常工作能顺利进行的督导和支持

    5、秘书长是宗亲网重大活动的具体实施负责人。负责会场选定、会议消费标准、车辆组织调度、活动主持安排和会场秩序等重要工作。

第十五条  理事会任命与辞免

    1、宗亲网首届常务理事会由筹委会、法务、政务、商务和常务理事15名组成,宗亲网试运行期间任期两年。到期后全体待聘,由宗亲网秘书长主持全体会员民选投票公决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秘书长则由第二届常务理事会任命。

    2、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理事的任命,由每年的全体会员大会评议通过连任。

    3、理事或常务理事故意多次不履行本职职责或不作为等渎职者,经半数以上常务理事举手通过后可及时罢免,并在全体会员年度大会时宣布公示。

    4、因病痛、丧偶、生意绊连或其它关联因素无法承担已担任的本职工作者,经本人书面申请由常务理事会同意后,可辞去宗亲网的理事或常务理事工作。

第十六条  理事会理事增补

    常务理事等因故缺额时,应在一个月内补齐。理事缺额或增选时,由常务理事会根据情况予以增补或辞免。

第七章     

第十七条  联谊部

    宗亲网联谊部是常设的联络感情的专职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年度至少一次的全体会员定期联谊计划,负责策和组织联谊大会。同时,负责组织各种不同形式的不定期的联谊活动,任何联谊活动均采用AA制。

第十八条  定期联谊

    宗亲网每年度的全体会员大会,是全体会员的定期联谊活动盛会。大会会议由常务理事主持召开,大会后由联谊部主持并安排定期联谊活动,餐娱费采用AA制。

 

第十九条  喜庆同贺

    宗亲网每个会员的父母拜寿、子女婚嫁、孙甥贺岁等活动,如需宗亲网参与同贺共娱时,由会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联谊部向常务理事会报告批准,由宗亲网出资购买礼物专送现场。应邀参加同贺共娱的会员不得当场单独出份子或礼金,造成会员间的攀比等问题。但参贺者应负担会员本人和同行亲友的餐费份额。

 第八章     

第二十条  扶助部

    宗亲网扶助部是常设的宗亲之间关爱的专职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每年度需要关爱的会员扶助计划和扶助经费计划,负责组织合适的会员提供不间断的义务关爱服务。由扶助部确定的义务服务会员应由理事会提供交通费和误餐费补助。

第二十一条  临终关怀

    因病重无法挽救生命的会员,全体会员均有不可推卸的关爱责任。由扶助部统一安排扶助关爱程序。常务理事会理事因故不能亲自到场时,应有明确地关爱表示。会员去世丧葬时,全体会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参加丧礼(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二十二条  缅怀奠纪

    因故去世的会员之配偶及子女,在该会员去世后一年内,仍由扶助部提供不间断地关爱服务。故去会员家属因经济困难需救助者转宗亲网救助部;因心理或病理需要精神抚慰者转医询部;需工作自救者转项目部;需颐养天年者转乐龄部。

 第九章     

第二十三条  救助部

    宗亲网救助部是由宗亲网慈善救助等经济互助基金作为经济支撑的专职部门。主要负责临时救助和长期捐助的慈善性的组织。由短期互助金、慈善捐助基金、宗亲网项目发展基金等三个不同体系组成。救助部无权申请动用会费实施救助。

第二十四条  临时救助

    会员因在外埠旅游、差旅等生疏地遭遇困难;对会员遇有突发性生命安全的事件发生;每个会员均可向救助部发出紧急救助书面申请。但需救助者应视宗亲网实际承受能力提出合理性救助数额,并应在承诺还款的期限予以清偿。否则,宗亲网有权代表全体会员提出警告、公示批评直至诉讼。

 第二十五条  极贫捐助

会员因丧偶、婚变、长期重病等正常生活造成的原因,出现生存极度贫困者,救助部应及时调查清楚,向常务理事会提出书面报告,常务理事会经研究拨付或发动会员等决定后,可向极贫会员提供生活物质捐助或最低生活救济金援助。

 第十章     

第二十六条  医询部

    宗亲网医询部是常设的身体健康咨询和医患病理指导的专职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会员的身体状况普查归类,对已患有较严重疾病的会员提供医药知识帮助,避免国内医院、药店医药乱收费又误诊的事情发生。

第二十七条  定期医询

    医询部负责制定会员中比较集中的疾病,聘请国内外专科医学专家进行专为会员开设的医询专线。

 第十一章     

第二十八条  俱乐部

    宗亲网俱乐部是常设的退下领导岗位或工作岗位后,其身体健康且又不愿再从事工作的会员服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会员进行健康快乐的定期或不定期并适合不同年龄的有益活动,以及组团国内外旅游等。其费用以会员AA制为主。对宗亲网极有贡献的会员,常务理事会应从基金中拨付经费奖励该会员参加旅游休闲活动。

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

    宗亲网将选择时机和适当的盈利项目,动员相关会员参与实施,参与实施的会员可获得合理报酬,在扣除相关费用和成本后,将项目利润的50%以上捐赠给宗亲网作为慈善基金。具体操作方法另文详定。

 第十二章     

第三十条  章程起草与发起

    宗亲网本章程由蔡启安组织和发起,并由发起单位代表初步评议通过后通告。

第三十八条  实施章程与修改

    宗亲网章程于20081220起传发全国各联络站及世界各国蔡氏宗亲组织讨论和评议公决,于2009122日由宗亲网筹委会收集修改意见后审议定稿,200922日全体会员大会通过并执行。

    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宗亲网常务理事会所有。